摘 要:建設中國特色新型智庫離不開評價的支撐。智庫研究人員評價模型立足智庫研究的供給者和需求者之間的互動關系,利用對多名政府部門人員、智庫研究人員的訪談資料構建而成。該模型包含能力導向和成果導向的兩種評價方式。在實際工作中,智庫對研究人員評價的指標以成果導向為主,且政府智庫、高校智庫和社會智庫對成果的要求呈現出多樣化的特征。政府智庫和高校智庫均高度重視成果被高級別領導批示和采納的情況,但在成果形式上政府智庫更重視委托研究,高校智庫更重視自主性較強的政策研究和論著發表,而企業智庫更重視帶來“流量”的媒體傳播。不同類型智庫可按需選擇適切指標開展智庫研究人員評價。
關鍵詞:智庫;研究人員;評價模型;質化研究
作者王傳毅,清華大學教育研究院副教授;段戒備,清華大學教育研究院博士生。(北京100084)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建設中國特色新型智庫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為智庫建設提供了根本依據。2015年1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的意見》,提出要“造就一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德才兼備、富于創新精神的公共政策研究和決策咨詢隊伍”。智庫研究人員的遴選、培養與成長離不開評價的支撐。特別是如何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以評促建、評建結合,依據智庫研究特色,制定有針對性的評價體系,引導智庫研究人員發揮優勢,做出顯著特色,產出高水平成果,以科學咨詢支撐科學決策,以科學決策引領科學發展,是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本研究聚焦智庫研究人員評價,著力于探討四個方面:第一部分從已有研究的視角出發,回顧當前評價智庫研究人員的主要方法;第二部分立足于智庫研究的供給者和需求者(政府)之間的互動關系,討論如何將已有研究視角形成一個整合的分析框架,既兼顧智庫研究人員內隱能力的考察,又關注建立在能力基礎之上的成果表達;第三部分依據《關于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的意見》對智庫的分類,著力考察政府智庫、高校智庫和社會智庫在其研究人員評價上的不同特點;最后對上述討論進行總結,并嘗試提出智庫研究人員評價模型。
本研究的數據來源有三:(1)對國家三個部委(標記為R1—R2、F1—F2、J1—J2)6位同志的訪談,6位同志均具有回應領導批示、委托研究以及起草部委及以上層次文件的經歷;(2)對智庫人員的訪談,筆者對5個政府智庫(標記為G1—G5)、6所高校智庫(其中包含2個國家高端智庫,標記為H1—H6)以及5個社會智庫(含3個企業智庫,標記為B1—B5)相關研究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深度訪談,受訪者的選擇除了基于便利性原則,還均具有典型的智庫研究經歷,發表過3篇以上和政策研究相關的論文,或參與1次以上政府委托研究課題,或獲得過司局級以上的批示或采納證明;(3)獲取相關智庫人員年度考核或職稱評聘的制度文本資料。本研究共計訪談16個智庫、32位受訪者,滿足貝爾托的建議(樣本量應為15個以上),也達到梅森所提供的質性研究樣本量的平均水平(32個)。
編碼分析之前,基于文獻梳理以及搜集的各類智庫的評價文件,明確了關鍵概念,包括:與政策相關的各項能力,委托研究、政策研究、論文、專著等成果,成果認定方式以及績效獎勵等。隨后,本研究編碼分為三步:第一步,基于已形成的關鍵概念,對訪談記錄進行開放編碼,形成智庫成果的不同形式(委托研究、政策咨詢等)、智庫成果面向的主體(政府、高校、企業)、智庫研究人員不同能力(政策分析能力、政策反應能力等)等主題;第二步,將形成的主題歸并為智庫成果形式、智庫研究能力、成果類型、智庫成果重視程度等;第三步,按照“服務面向主體—智庫研究能力—智庫成果性質(理論導向或實踐導向)—智庫成果重視程度”的關聯,形成四個維度,將不同形式的智庫成果納入不同的維度之中,形成評價的框架。限于篇幅,本研究直接呈現形成的框架及支撐性的訪談資料。
一、能力與成果:當前智庫研究人員的評價指標
智庫研究人員是構成智庫的核心,他們“投身于政治,運用其專業知識和思想來影響政策制定”,承擔著“邊界工作”(boundary work),即在政策過程中橫跨學界和政界之間的知識與政策互動。從整體來看,霍普將智庫研究人員喻為“邊界工作者”,大致可以分為七種類型:(1)理性的協調人(rational facilitators of accommodation),科學家和政策執行者應該在密切接觸和相互信任的氣氛中進行合理、良好的溝通,其任務在于促進學術研究者和決策者進行協商與對話,以促進雙方認識趨于一致、決策更加科學化;(2)知識經紀人(knowledge brokers),即處于政府和學者之間的中間人,能夠引入學術知識解決政策制定中的相關問題;(3)大型政策戰略家(mega policy strategists),設計政府的遠景規劃及發展戰略的研究人員;(4)政策分析者(policy analysts),基于客觀證據為政府決策者提供決策建議;(5)政策顧問(policy advisors),為政府決策專門提供咨詢服務的專家;(6)非常規科學家(post-normal scientists),即因“旋轉門”才從事“邊界工作”的研究人員,他們或由學者進入政界,或從政府部門進入研究部門;(7)慎重的程序主義者(deliberative proceduralists),主要致力于為政府決策提供清晰透明的議事程序和標準的研究人員。王運紅等人則按技術類型將“邊界工作者”分為三類,從事基礎理論研究為主的“基礎研究”型人才、從事技術和數據分析的“技術分析”型人才、從事宏觀和戰略性問題研究及提供決策依據和方案的“政策研究”型人才。
盡管智庫研究人員存在著多種類型,也承擔著不同的工作任務,但學者們仍嘗試探索相對統一的方法對智庫研究人員進行評價,以用于招聘、考核、晉升等人才評價環節。大致來看,評價指標可分為內在的能力和顯性的成果兩個維度。
在能力維度上,主要從勝任智庫相關工作的角度提出應然的能力水平。例如,王文認為,優秀的智庫學者要有濃厚的家國情懷與現實關懷,能夠長期保持對改變社會與改善國家政策的欲望;要有極強的政策研判力與全球視野感,應善于研讀各類政策文本,再結合現實問題,從國內與國外全方位的視野尋求政策改善的各類方案;要有統合組織與傳播能力,既能夠通過廣泛調研和深入訪談獲取一手資料,又擁有社會人脈與政府關系,將研究成果在適當的時機予以呈現。慶海濤等提出智庫專家勝任力模型,包括知識、能力、個性特征三個維度,其中知識維度包括專業領域知識、政策理論、研究方法、研究工具;能力維度包含國際視野、政策洞察力、政策解讀能力、成果說服能力、學習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社交能力、溝通表達能力;個性特征維度則囊括價值觀、責任心、成就動機、獨立思考、宣傳意識、客戶意識、主動性方面的要素。在成果維度上,主要以實際產出的智庫成果為觀測點,對智庫人員開展評價。如李蒙等對湖北省52所智庫人才評價基地的調研顯示,咨詢決策貢獻(領導批示、政策研究采納證明、政策咨詢會參與)、學術貢獻(論文發表、科研項目、著作出版)、社會傳播(網絡媒體傳播、報紙發表)是重要指標。金志峰等人認為,不同類型的智庫應當在評價指標中予以側重,對于學術型智庫人員的評價主要聚焦論文、專著、科研項目、教學、政策研究等方面的成果,其中政策研究成果按政策成果批示、采納級別與不同級別的學術論文相對應,參照科研和教學轉換的方式進行成果換算;對于咨政型智庫人員的考察主要聚焦研究成果服務并影響決策的質量與貢獻,同時將學術成果、教學成果、承擔課題等也列入考評內容。
從實踐來看,“以成果論英雄”的做法廣泛存在于智庫研究人員的年度考核和職稱評聘之中。如:H2智庫規定,職稱評聘指標包括學術論文、研究報告和著作,其中要求必須有省部級及以上單位采納的研究報告;G3智庫規定,研究人員每年至少參與1項決策服務項目和1項實踐指導任務,并取得1項科研成果。
二、能力與成果的對應:一個整合性的評價框架
本研究認為,隱性能力與顯性成果并非割裂的兩個維度。能力是成果產生的基礎,成果是能力的外顯。一個整合性的評價框架應當能夠將隱性的能力維度與顯性的成果維度建立起相對清晰的映射關系。
第一步,本研究嘗試對智庫研究人員產出的成果類型進行細分。
按照成果的功能,可分為理論闡釋類成果(解決為何做的問題)和實踐指導類成果(解決如何做的問題)。(有的研究是為決策提供支撐,告訴我們為什么要這樣做;有的研究是為決策提供指南,告訴我們怎么做[R1])理論闡釋類成果往往強調論證實施某一改革舉措的原因。(我們有時候確實無法判斷究竟如何做,例如,如果延長X年限,究竟是納入A還是納入B,無論哪種方案,都需要講出充分的理由[J1])實踐指導類成果更加具有實用主義導向,需要對具體改革路徑、方案和舉措提出翔實的建議。(我們(政府)需要的成果不僅是給我們提問題、講道理,更重要的是給我們實實在在提建議,特別是在弄清楚現有改革精神基礎上給我們提建議[J2];我們(智庫研究人員)經常給政府寫報告,除了要把問題分析透徹,更重要的是提出建設性建議,不能只破不立[H2-1])
按照智庫成果的服務面向,即成果為誰服務,可分為政府、學者以及公眾三個群體。(不能狹義地理解政策研究就是給政府提供咨政參考,政策研究也屬于社會科學研究,必須符合學術規范和質量要求,而且有時也需要面對公眾的質疑[H3-1])智庫成果既包括為政府提供的改革方案,也包括在既定領域開展政策科學研究的知識增值,還包括對更大范圍的公眾的政策“科普”。(一個政策從產生到公布,都要面對不同人的質疑。政策出臺之前學者們會討論各種可能的方案;進入領導視野以后,要有專家替我們把脈判斷,哪個方案更好,這些方案分別會產生哪些后果;政策出臺以后,還得有人去解讀,把為什么改、怎么改、改成什么樣講清楚[J1])
第二步,本研究按照不同類型成果,分析其各自所需要的能力素養。
一是,在“事”的維度,產出不同類型的智庫成果需要不同的能力素養。
產出理論闡釋類成果至少需要三個方面的能力:信息搜集能力(做政策研究必須要看歷史、看現狀、看國內、看國外,只有全面把握信息,才知道為什么要這樣做,有哪些方法[H3-2])、學理研究能力(政策研究必須要把道理講透,為什么X政策要對A和B放權,而不對其他單位放權,這和C規律有關[H1-1])以及設計穩健性研究的能力(基于研究形成的結論,一定要禁得起領導問,而且應當具有較強的穩定性,不是換一個情景,就不適用[J1])。
產出實踐指導類成果至少需要包括四個方面的能力:政策反應能力(要及時學習中央精神和國家領導人的重要講話,這些都是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據[R1])、政策洞察能力(中央一個全局性的政策出臺,就應該立即去思考具體的落實辦法建議,例如“雙循環”究竟怎么落實,企業創新能力如何提升,有什么制約性的因素等[H52])、政策分析能力(應給領導提供多種方案,讓領導選[G3-1];應該在政策出臺前,就能夠對政策影響有預判[G5-1]);應追蹤政策實施進展,監測實施成效,更好地發現問題,為政策改進提供思路[G3-1])以及政策預見能力(要抽身出來,跳出現有的制度框架,站在10年、20年以后來看今天最應該做的改革是什么[G4-2]);一個好的政策往往可以管10年、20年甚至50年[G3-2])。
二是,在“人”的維度,與不同群體打交道應當融入群體所在的場域中,按照場域規則開展智庫研究,場景依賴性決定了智庫研究人員所具有的能力也有所不同。
對于面向政府的智庫研究人員,應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要堅持“四個自信”,要在制度框架下提出建設性意見[G1-1])、保密意識(有的研究和我們的工作結合比較緊密,很多材料都是過程中的版本,千萬不能外傳,更不能上網[G2-2])、大局意識(政策研究本身不是簡單的學術研究,必須提高站位,把基于局部分析的成果放到整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看[G2-1];有的問題具有時代性,在發展中就可以解決,例如特定年份的畢業生分配問題,有的問題具有長期性,需要持續思考,例如教育供給結構與人才需求結構的銜接問題[H5-1])。
對于面向學者的智庫研究人員,應當具有團隊合作能力(每一個學科都有局限性,政策研究的問題往往是綜合性的,必須要協同攻關[H4-2])、對話討論能力(政策研究者和純理論研究者應當有一個交流的過程,有時候理論限于各種現實因素,可能并非一個最有效的方案,有時候實際工作中形成了慣例,但不符合既定的理論,就需要更多的視角來全面分析[G2-2])以及辯證思考的能力(不同理論都有各自的主張,一定要統籌兼顧、辯證思考[R1])。
對于面向公眾的智庫研究人員,應當具有換位思考的能力(能夠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去思考什么話題更值得關注[B3-1])、共情能力(能夠與政策目標群體感同身受,這樣才能更客觀公允地對政策進行評估[G3])以及感染力(政策分析要吸引眼球,必須要讓讀過的人有共鳴,喚起他們自己的經驗[B2-1])。
此外,多位受訪者均表示智庫人員還應具有三項通用型能力:全球視野(能夠在關注的政策領域內對發達國家的情況有深入了解[R1])、實踐經驗(有一線經歷、熟悉基層情況[J1])以及政策表達(能夠將學術話語轉化為政策話語、能夠將政策話語轉化為日常用語[R2])。正如詹姆斯·麥甘所言,智庫的意義在于服務公眾,在學術界和決策者之間搭建橋梁,通過簡單易懂且切實可靠的表達方式將研究傳達給決策者和普羅大眾。
第三步,整合能力與成果維度,形成評價框架(見圖1)。
在服務政府、提供實踐指導象限,包含委托研究、政策咨詢和政策起草三類。委托研究是圍繞政府特定的研究任務,開展目標導向的政策分析。(每年我們都會結合工作需要,委托很多課題給高校老師,調動他們的力量幫我們從學術角度做做分析[J1];委托研究的成果我們會仔細看,有的能夠直接成為我們未來的政策設計,我們還會把做得好的政策建議和正在制定政策的條目進行對比[F2])政策咨詢往往是邀請智庫研究人員參與專題性研討會,并作會議發言。(我們召開專題研討會很多,有的是調研問題的,有的是對政策征求意見的,還有的完全是頭腦風暴,為下一步改革啟發思想[R2];有重要領導參加的時候,我們會要求參會專家提前準備發言稿,會后提供給我們消化[J2])政策起草則是智庫研究人員為相關政策文本擬定初稿,直接參與政策文件的撰寫工作。
在服務政府、理論闡釋維度,包含委托研究和政策研究。從廣義來說,委托研究也屬于政策研究,但此處將二者進行區分,其標志是委托研究往往是政府授意開展的研究,研究結果往往是政策意圖的改良品或工具包,不會產生顛覆性意見,但政策研究往往并非政府授意,而是智庫研究人員針對特定政策,從不同方面廣泛提出研究問題及改革建議,意見可能更加尖銳。(我們學校有專門的向上報送渠道,大多針對社會熱點問題,每年上報幾百份政策研究報告[H4-1];雖然我們會對報出的政策研究報告進行審稿,但基本都尊重專家觀點[H3-2])
在服務學者、理論闡釋維度,主要體現為科研立項和論著發表。這兩方面都是智庫研究人員專業水平的體現。(即使是專門的智庫研究人員,我們也希望他能夠在其所在領域的頂級刊物發表文章,這是學識和專業性的體現,這也會增加他們智庫成果的權威性[H3-2];我們也鼓勵他們去申請國家自科、社科等方面的基金,這也是科研能力的重要體現[H5-2])
在服務公眾、實踐指導維度,主要體現為在公共媒體及權威報刊上的政策解讀或政策評論。政策解讀既有自發行為,也有政府的安排。(每次我們發布重要文件后,都會請相關專家撰文解讀,幫助大家理解文件精神[J1])政策評論更多是智庫研究人員的自發行為,與政府關聯不大,更加追求公眾的關注度。(通常會對微信瀏覽量達到10萬以上的作者進行獎勵[B2])
三、趨同存異:不同類型智庫的評價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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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里奇指出,智庫的概念“在一些描述中,它們與政府研究機構,如美國審計局和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沒有什么不同。有時,它們等同于附屬于大學的研究中心和研究所。有時,它們相當于以利益集團為基礎的研究性組織,例如美國退休人員協會的政策研究所”。
當然,政府智庫是否屬于智庫,不同學者的認知存在著顯著不同。例如保羅·迪克森認為“智庫應是獨立于政府而存在的相對穩定的政策研究和咨詢機構”,即應當在知識提供者之間和實踐決策者之間劃出明顯的界限,至少不存在明顯的依附屬性,政府內部的政策研究人員或是隸屬于政府的研究機構不應視為智庫。不僅獨立于政府,里奇還認為智庫應當獨立于利益群體,是“獨立、無利益訴求的非營利組織”。
政府智庫對政府有較強的依附性,這對智庫研究人員評價產生了顯著影響,其中最重要的指標就是為決策服務的委托研究。G3智庫的年度考核辦法中,明確要求“重點考核決策服務工作、實踐指導工作以及科研成果情況”。在實際工作中,智庫研究人員感受到為政府決策服務的壓力更大。(每年都要“交賬”,至少得司局級以上的采納證明才管用[G3-1];部里隨時一個任務下來,領導接了,我們就得開始忙,在最后的成果上還不一定能體現出來[G2-2])在智庫的管理人員看來,集團作戰是承接政策研究,特別是應急性政策研究的唯一方法。(很多時候任務又重又急,只能大家分分,然后規定時間節點讓大家完成[G3-3])在成果評價上,具有一定的柔性,不會像學術論文或專著規定僅看第一署名。(我們考核的時候,只需要證明參與即可,若采納證明上明確注明了核心成員,我們也認可[G3-3])對于決策服務成果質量,主要以采納單位的級別以及批示級別作為區分。(因為決策服務成果的可比性較弱,很難說誰比誰的決策服務更重要,因此將采納單位的級別或是批示領導的級別作為評價和獎勵的標準[G1-1])當然,也會根據實際情況做詳細區分。(有的工作是配合上級部門的處室開展的,最后形成了中央文件,我們也會重點考慮[G3-3])
參與政策起草與承擔委托研究類似,也需要上級主管部門的采納認可。(有時司里會出具一個工作證明,做得好的時候,特別是中央領導高度認可的時候,還會給我們出具感謝信[G1-1])政策起草的級別是認定工作貢獻大小的主要標志。(起草政策的級別主要從發文機構來看,有時也從文件最終通過的會議級別來看[G2-1])
論著發表在政府智庫對研究人員的評價中,屬于必要而非重要。(我們還是要求發表論文,論文也是他們學術思維的體現,日??荚u中必須得有,職稱晉升也肯定會看,但最后大家投票的時候,并不是最主要的因素[G3-3];有的年輕老師剛來,還不太了解工作要求,就一個人自己發論文,也不承擔政策研究任務,以為可以很快上職稱,結果在年度考核的時候就有領導對此有看法[G3-3])較之于委托研究,論著在署名要求方面則要嚴格很多。(我們認定的要求必須是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而且單位必須為第一單位[G1-1]、[G2-1]、[G3-2]、[G4-1])
參與各級領導主持的政策咨詢會,屬于政府智庫關注的范圍,但在評價指標上,受訪智庫并未有一致的設計。列入指標的智庫主要依據咨詢會主辦方與參與領導的級別來進行評價。(我們主要看是誰主持召開的,至于發言發的好不好,在評價中沒有體現,也不好評價[G2-1])
政策解讀也屬于政府智庫關注的要點,但既不必要,也不重要,屬于“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同時,政策解讀在一定程度上還存在風險。(最怕出去解讀政策的人,“把經念歪了”,上級部門還找過來[G3-1])當然,作為解讀專家參加政府主持的政策文件新聞發布會,認可度還是較高,但由于參與機會較少,且往往集中于少部分學者,因此評價指標并未納入。(能參加新聞發布會解讀當然是非常好的事,但我們很少有人能參與,感覺在評價中區分度不大,因此沒有納入[G4-1])
政策評論的依托載體主要是各類媒體,其中以《人民日報》《光明日報》認可度最高。當然,各領域的重要報刊也在不同程度予以關注,例如《經濟日報》《中國教育報》等。至于微信、社會媒體,政府智庫并不關注。(我們主要關注在主流媒體的發聲,至于網評熱文、微信熱文,我們會看,但一般不會納入評價指標體系[G2-1]、[G3-3]、[G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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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重要的智庫平臺,高校智庫具有鮮明的實用主義導向。杜威認為,社會科學家必須毫不猶豫地應用實驗方法來分析和解決社會問題。真理的評價標準以眾多個體在社會中的感受為依據,思想觀點和社會制度的有效性由它們對于沉重社會狀況的改善的貢獻程度來判斷。然而,正如莫里斯·科根所注意到的,高校智庫與政府之間并非“志同道合”,時常存在著三個方面的張力:一方面,二者地位并不平等,也不可能平等,研究者類似“商人”,決策者類似“顧客”,“買賣”并不公平,這是壟斷性的“買方市場”;另一方面,二者看問題具有不同的角度,決策者以政治需要來衡量智庫研究的價值,研究者往往以學術同行評議的結果作為其價值的衡量,決策者更具有漸進主義和利益平衡的考量,其大部分決策是植根于現實復雜政治行為和行政活動的綜合實踐,而研究者往往是樂觀的理性主義者,較少考慮決策內容之外的因素。此外,決策者認為,研究成為制定政策的工具,是智庫研究的必然要求,學術自由是“研究者的自負”,一些研究者卻認為,研究主要對科學性負責,社會影響難以做到百分之百準確。
高校與政府之間的張力決定了高校智庫研究人員的評價與政府智庫可能存在顯著的不同。智庫之所以為智庫,關鍵在于能否為決策者的政策制定提供基于科學、理性的支撐。正如納德·阿貝爾森認為,“智庫是一個保護傘的概念,智庫意在將提供政策咨詢服務的學者們聚在一起,聚焦于某個公共政策關注的特定問題,從而形成具有創新性思想的政策文本以影響政府的決策”。
因此,論著發表在高校智庫看來是必需的指標。一方面,論著可以成為學術研究產生政策影響的“啟蒙模式”(Enlighten Model)的集中體現。(發表論文雖然和政策看似沒有關聯,但針對政策開展的獨立研究往往更能夠切中時弊,提出真問題和解決方案[H1-1])另一方面,能夠發表論文也是從事智庫研究的基本資質,只有那些在學術上獲得認可的學者,其從事的智庫研究才具有較高的科學性。H1智庫在智庫人員各級職稱評聘中,均要求智庫人員在其專業領域的A+期刊發表至少2篇論文。(政策制定要有信服力,必須要有最科學的研究做支撐,因此我們要求智庫人員必須具備同行公認的研究能力,能夠在其所在領域的頂級期刊發表論文[H1-2])但是,在年度考核中,論文并不是績效的主要體現。(發頂刊是能力的證明,但績效是貢獻的證明[H2-2])
政策研究是高校認為最重要的指標。相較于委托研究,政策研究兼具服務的屬性和自由的風格。學者可以自由地對感興趣的政策問題開展系統研究,提出獨立的政策建議,并通過各類途徑影響決策。(我們鼓勵老師們結合自己的研究領域,向我們(國家高端智庫)投稿,我們請專家審定后,會向上級部門報出,每年都有很多報告被采納或被領導批示[G1-2])政策研究的評價標準與政府智庫一致,均以采納單位的級別或是批示領導的級別作為主要標識。對于沒有“反響”的政策研究,往往得不到制度上的肯定。H1智庫、H2智庫、H3智庫和H4智庫均針對不同級別的采納和批示制定了對應的績效獎勵辦法,實行“計件工資”。
委托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指標,但整體上認可度略低于政策研究。一方面,委托研究往往是非競爭性的,獲得途徑具有多樣性。(有的委托項目是政府主動找過來,但有的委托項目可能是學者對此領域熟悉才拿到的[H1-1]、[H2-2]、[H3-1]、[H4-2]、[H6-2])另一方面,委托研究并不完全是基于學術的研究。(有的純屬借助我們的力量去查查國外的相關做法,研究性不強[H1-1]、[H2-1]、[H3-1]、[H4-1])此外,委托研究在研究話題甚至研究結論上往往具有諸多限制,一位訪談者將其喻為“戴著腳銬的舞蹈”。委托研究的成果表現形式有兩種:一是外部的反饋,即采納證明或批示;二是科研經費。(每年我們都會統計政府部門到賬的科研經費,并作為年終績效分配的重要參考[H2-2]、[H4-2])
以媒體報刊發表的方式進行政策評論和政策解讀,是高校智庫對智庫人員評價的指標之一。其中,特別是在《人民日報》和《光明日報》上的評論,會具有更高的認可度。但在具體認定的標準上,除第一署名的要求在各智庫保持一致以外,各智庫也有一些差異,部分智庫僅認定在《人民日報》和《光明日報》(理論版)所發表的評論或解讀。(一般別的版塊字數很少,1000字出頭[H4-1]、[H5-1],部分智庫規定評論或解讀不少于3000字[H2-1]、[H3-1],政策評論和政策解讀也須具有鮮明的學術性,必須發在學術性強的理論版或用一定的篇幅闡明學理[H2-1]、[H3-1]、[H4-1]、[H5-1])此外,H2智庫也將微信瀏覽量超過10萬的政策評論或解讀納入評價范圍。
參加政策咨詢會或以現場方式(新聞發布會或培訓)進行政策解讀,在所調研的高校中是被鼓勵的,但在評價中既不是充分指標,也不是必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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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的社會智庫是指除高校和政府以外的智庫機構,既包括非營利組織(如各類協會)性質的智庫,也包括企業智庫;狹義的社會智庫則僅指前者。本研究采取廣義的界定,當然被訪智庫也呈現出較大的差異性,在智庫人員評價上呈現非常不同的特征。社會智庫往往具有一種理想而超脫的色彩,產生耳目一新的思想以及相應的政策影響是社會智庫的一致追求。
在部分企業智庫,產生政策影響只是第一步,最終還要看政策影響是否為企業的主營業務增值作出貢獻。B1智庫研究人員評價在其產品業務相關指標的基礎上,設置了社會影響這一指標,這一指標以上級領導主觀評議的方式來進行。(智庫研究人員需要“講好一個故事”,“故事”里委托研究、政策研究、政策咨詢、論文發表等都可列入,沒有硬性規定,但必須將“故事”落到為公司所創造的價值上,包括無形價值[B1-1])B2智庫的研究人員主要承擔委托研究和自主撰寫政策研究報告,其考核指標有二:委托研究報告的優秀率(由用戶評價)、代表性公共報告成果。(這個沒有量化考核指標,比如去年編寫的XXX報告受到了大范圍好評,主要參與編寫的同事績效會增加[B2-1])
在一些依托兼職人員的社會智庫中,重點關注研究成果的政策影響。B3智庫非常重視政策影響,但由于其智庫研究人員主要為相關高校教師兼任,因此對智庫研究人員的評價相對較弱,且以定性為主。由于B3智庫的負責人具有在高校、政府任高層領導的經歷,雖然是企業所辦智庫,但不像B1智庫和B2智庫關注利潤,而是在年度評價中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政策影響,如是否被政府部門采納以及被領導人(特別是國家領導人)批示。B3智庫也高度重視參加各類政策咨詢會,每年也會自發組織高端論壇和政策研究成果發布會,但未將其作為評價指標。B4智庫和B5智庫也沒有專職的智庫研究人員,主要是以委托研究的方式組織高校教師參與智庫研究,并向上級部門提供政策研究報告。委托研究的經費主要來源于會費收入和政府撥款。委托研究成果獲得政府部門采納或被領導人(特別是國家領導人)批示,均成為B4智庫和B5智庫自身的業績,但對承擔委托研究任務的人員,沒有額外獎勵。由于B3智庫、B4智庫和B5智庫主要依托兼職的智庫研究人員,也不對兼職人員的工作績效進行評價。
此外,社會智庫的影響力也是智庫人員評價中關心的重點。拉勃、蘇珊將經濟智庫及其研究人員的新聞能見度作為智庫評價的重要指標,測度智庫的影響力。美國全球發展中心(Center for Global Development)在2013年所采用的智庫績效評價指標中,也將衡量智庫社會影響的指標作為核心指標,其數據來源于智庫網站、社交媒體以及新聞媒體等。受訪的社會智庫同樣也看重社會影響,但僅有B2智庫明確將媒體閱讀數量作為智庫人員評價的指標之一。(我們有專門的媒體部老師負責撰寫政策解讀、評論,并通過微信推送,他們的考核指標主要為10萬以上閱讀量的文章數[B21])
余論
本研究基于對16個智庫、32位受訪者的訪談,初步構建起智庫研究人員的評價模型,該模型在理論探討上,呈現出能力導向和成果導向的兩種評價方式,但在實際工作中,智庫對研究人員評價的指標,主要是成果導向,且不同類型智庫對成果要求有所不同??偨Y本研究的基本內容,智庫研究人員評價模型可以操作化,如下表所示。不同類型智庫可依據其重視程度選擇適切指標加以測度。
本研究尚有四個方面的問題需要進一步探討:
第一,本研究所構建的智庫研究人員評價指標體系能否充分反映研究與政策之間互動的模式。如果沒有完全反映,則本研究提出的評價模型是不完備的。威爾斯認為,研究與政策間的關系體現為七種模式:線性模式(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發展—應用)、問題解決模式(為既定問題解決提供基于研究的備選方案)、相互作用模式(研究者與決策者相互啟發)、政治模式(有明確目的的政府授意研究)、戰術性模式(決策者“辯證”地使用研究成果)、啟蒙模式(研究成果通過知識界或輿論界滲透到政策制定過程中)以及逆向創新模式(政策對既定領域的關注促進該領域的研究)。論著發表、自主科研往往會通過線性模式和啟蒙模式對政策產生重要影響,政策研究介于問題模式和啟蒙模式之間,有的政策研究可直接為既定社會問題的解決提供多種備選方案,而有的政策研究可能更多是頭腦風暴式的啟發,媒體發聲更多是以啟蒙模式對決策產生影響,但有時候媒體發聲也會通過特定方式對政策直接產生影響。(領導也經常瀏覽相關新聞,有時會將相關評論批(示)給我們,請我們認真研究[R2])委托研究是問題解決模式、政治模式以及逆向創新模式的重要體現,委托研究中研究者很難保持完全的中立,在研究問題的選擇、解決方案的選擇上,都至少會在一定程度考慮委托方的觀點與訴求,同時,委托研究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研究者對既定領域的關注程度。政策解讀可視為戰術性模式,解讀政策的研究者已經明確選擇了立場及觀點,會更加站在政策合法性的一端進行宣揚和捍衛。而相互作用模式,則體現在各種成果的綜合作用之中。綜上,該模型能夠較好地反映研究與政策之間的互動模式,可作為智庫研究人員評價的核心觀測點。
第二,本研究所選取的樣本能否符合理論飽和度的要求。從數量上看,本研究達到了質性研究學者所建議的標準及平均水平,可歸于“數據飽和”。如圖2,從被訪者人數與編碼主題數的增長趨勢來看,有幾個顯著特征。當訪談完政府部門及政府智庫后,編碼主題呈現快速增長的趨勢,當訪談完高校智庫前6名被訪者(主要是科研部門管理人員)之后,剩下的6名被訪者所提供的信息未能提供更新的編碼,同時基于前6名被訪者訪談新增的編碼主題僅有6條,當訪談完企業智庫研究人員,企業智庫人員對編碼的主題數仍有所貢獻,但僅有3條,其原因在于政府部門和政府智庫貢獻了較好的編碼主題基礎,高校和企業被訪者對編碼主題的貢獻主要是增加了反映不同機構智庫研究差異的主題。該趨勢也反映出,本研究的評價模型已具飽和趨勢。為進一步檢驗模型飽和度,本研究開展了飽和度檢驗,在每個同類機構中再次選取了8位新的受訪者(政府1位,政府智庫、高校智庫、企業智庫各2位,學會智庫1位),請他們提出智庫研究人員評價方法,經多次詢問是否還有信息補充后,受訪者提供的信息基本能夠被本研究的觀點所覆蓋,這表明本研究具有較好的理論飽和度。但也有企業智庫的受訪者提出,為政府提供技術開發(如建立一個數據監測平臺),應當也算評價智庫研究人員的指標,也有企業智庫將模型中所有指標均納入考慮,除直接帶來經費收入的委托研究(重要性更高),其他指標重要性不大。鑒于企業智庫具有較大的異質性,需要在未來進一步研究。
第三,評價模型在應然與實然之間的協調。從方法論角度,本研究所提出的評價模型屬于實然的模型,即當前智庫所采用的評價方法集合。但是否應該以此模型去評價智庫研究人員,貌似是本研究難以回答的問題。本研究致力于在事實層面去回應“應當怎么評”,在樣本選擇中納入了智庫成果的需求者——不同領域政府同志的觀點。從供給側與需求側的反饋來看,二者并無顯著的沖突,與莫里斯·科根所關注到的研究者與決策者之間的張力有顯著不同。本研究認為,這源于智庫場域所形成的規范,即當研究機構定位于智庫,且以智庫研究標準招募研究人員時,就已經按照需求側的要求在挑選心儀的理論供給者,而智庫研究人員,也會在規范的作用下表現出適切的稱許性,以滿足政府決策者的期待(至少在成果形式上)。
第四,本研究發現,同一類型智庫對評價指標和指標的重要性認識趨同;而不同類型智庫在評價指標上趨同,在指標的重要性上趨異。這應該與不同智庫的性質及其制度環境有關。對于政府智庫而言,資源依賴性所導致的強制性同構,使得政府智庫更加傾向于按照政府所需來制定評價方式(評價是智庫內部的規范);高校智庫處于一個理性主義主導的場域,更加受到規范性同構的影響,即使是專職的智庫研究人員,評價方式也帶有象牙塔獨有的色彩,對智庫成果的學術表達和無功利性更加重視;企業智庫在一個高度競爭性的環境中生存,市場機制所導致的競爭性同構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諸多企業智庫在評價上呈現趨同的特性,能帶來“流量”的智庫成果是其生存之道。
(本文注釋內容略)
原文責任編輯:陳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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