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之所以在安全研究中,在國家安全研究中,其實也包括在認識和研究其他許多問題時,會把不同的問題混為一談,根本原來就是沒有分清問題的層次、角度、界線等等,其中既有主觀與客觀的不同層次、不同角度,也有客觀事物本身的不同層次、不同角度,還有主觀認識上的不同層次、不同角度。
說清國家安全問題,包括說清其他許多方面的相關問題,都必須把實、思、言、行四個層次先分得清清楚楚。不要借口這些不同方面、不同層次、不同角度是互相聯系的,來否定嚴格分清它們的重要意義,特別是重要的科學意義。只有先分清不同問題,才能最終真正看清楚不同問題之間的真實關系,包括它們之間不同意義上的聯系。分不清或不分清不同事物、不同方面、不同層次、不同角度等等,不可能真正看清楚它們之間的真正關系和聯系。
先說第一個層次的“實”,包括含義相近但有區別的事物、實物、事實、實際、事件、客觀存在等等概念,指的就是各種與人們思想相對應的事物對象。在國家安全領域,“實”就是國家安全本身,是客觀存在的沒有危險不受威脅的狀態。至于一些人在定義“安全”概念時說到的不受威脅的感覺,其并不是“實”的層次上的事情,不是“安全”概念的內容,而是一下層次的“思”的內容,是應該在“思”的層次上理解的“安全感”。還有“維護安全的能力”,有時也被定義在“安全”概念中,其實這也不是處于“實”的層次上的“安全”所具有的內容,而是下面我們將要講到第四個層次上的問題,即“行”的層次上的問題,是一種行為能力。
第二層次是可以概括為“思”,包括思想、思維、觀念、觀點、認知、認識、政策、理論、研究、主觀認識等等概念,指的是人們對客觀事實和主體精神狀態的反映。在安全和國家安全領域,安全感、安全觀、安全思想、安全理論、安全研究等等,都是處于這一層次的事情。由于英文security的多義性,特別是由于其在具有與漢語“安全”一致的沒有危險不受威脅的含義之外,還可以指向人們對安全的感覺、感知,因而在解釋security一詞時,人們自然而然地指出security既有客觀上不受威脅的含義,也有主觀上沒有恐懼的含義。但如同我們多年前已經指出的那樣,雖然在語言學的意義上,對security做出具有主觀性的解釋完全成立,因為這個英語單詞確定有這樣的含義,但同時必須注意的是,這種解釋僅僅適用于英語security,而不適用于漢語“安全”,而且這種解釋僅僅是一種詞典意義上的“釋詞”,而不是科學意義上的“定義”,以“釋詞”代替定“定義”,在科學研究和邏輯方法上是明顯錯誤的,而且不僅在以漢語為工作語言的環境中是錯誤的,即使在以英語為工作語言的科學研究中也不合邏輯。國內學者之所以多按英文來解釋和定義“安全”概念,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在學術研究特別是社會科學研究中自覺不自覺地順從西方中心主義和英文中心主義、甚至臣服于西方的文化霸權和語言霸權之外,一個更根本的原因是缺乏科學精神,缺乏基本的科學方法和邏輯方法的訓練,無力在作為科學概念引進英語語詞和以英文為工作語言的社會科學理論時,對其作合乎邏輯的科學分析,而是不加深入研究地直接移植,即不考慮相關語詞的不同含義而簡單地“直譯”。另外還必須注意的是,人們的安全感、安全觀、安全思想、安全理論、安全研究等等,并不僅僅是客觀存在的安全現實的反映,而在反映安全現實的同時也反映著安全認識主體即人的主觀精神狀態,并通過主觀精神狀態間接反映著認知者本身的社會存在,包括其出生環境、成長環境、現實狀態等等。因此,任何人,都不可完全客觀地認識對象,包括不可能完全客觀地認識客觀存在的安全狀態,而必然會在這種客觀狀態認識中不同程度地摻加主體本身的生存狀態和精神狀態。
第三個層次,可以概括為“言”,即說話、話語、言語、敘事、講理、闡述、論說、語言表達等等。在安全和國家安全領域,言就是人們對國家安全事情或事務的語言表達。這種表達,無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都有可能“言不達意”“言不盡意”“心口不一”“言不由衷”。因而,不僅人們在認識客觀的安全現實時,必然會因為主觀因素的影響而難以真正客觀反映安全現實,而且人們在言說自己的安全認知或安全思想時,也必然會因為各種因素而難以完全做到如實表達、表里如一,而必然會有不同程度的隱瞞,從而是說出來的話與心里話存在一定差距。這種情況,人們在進行安全研究和國家安全研究時必須注意。國家安全領域的“話語研究”,或者“國家安全話語研究”,更必須注意話語與思想的區別和復雜關系,盡量能夠通過話語去探討主體真實的安全思想。就像思想是對客觀對象不同程度的扭曲反映,安全領域的話語也不是思想的直接表達,而是時直時曲地不能程度上表達著安全思想。
第四個層次,可以概括為“行”,即行為、行動、活動、實踐、實際操作等等。在安全和國家安全領域,不僅存在著詞不達意、言不由衷等言語與思想之間的矛盾,而且還存在著言行不一、言而無信等行為與言語之間的矛盾。這也是國家安全話語研究必須注意的一個重要問題。關注和研究國家安全話語與國家安全行為或實踐之間的復雜關系,認清國家安全話語與國家安全行為之間的聯系與區別,既有助于我們更深刻地理解不同的國家安全話語,也有助于我們更深刻地理解國家安全行為的復雜多變,從而在國家安全領域做到“聽其言,觀其行”,而不是僅僅“聽其言”“信其言”。
世界是復雜的,事物也是復雜,國家安全領域的事情也是非常復雜的,因而在研究的初期階段,我們必須牢固樹立科學的分析精神,運用邏輯分析的方法把復雜的事物理清楚,并用不同的概念來表達不同層次、不同方面、不同角度的問題,而不能把不同方面、不同層次、不同角度的問題混為一談,不能用同一個概念來表達和指稱不同的東西。為此,我們必須根據安全和國家安全問題的復雜性,在安全研究中創造眾多描述復雜性問題時必須的新概念,形成越來越豐富、越來越科學的國家安全學概念系統。20多年前,我們在提出國家安全學理論體系時,就強調了這一點。2003年,在我們發表的《試論國家安全學的對象、任務和學科性質》一文中,曾提出了一些新概念。2008年,我們還發表了《為國家安全立名——國家安全研究中概念問題的邏輯批判》,專門探討了國家安全學理論研究中概念問題的重要性,提出了國家安全領域的許多新概念,提出了構建國家安全學概念體系的任務。只有在科學精神的引領下,借助一定的語言學知識,運用用嚴格的邏輯方法進行分析,我們才能真正厘清并科學定義包括“安全”“安全化”等在內的國家安全領域的眾多概念,才能使國家安全學成為真正的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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